07—08学年(下)学期第四周国旗下的演讲
老师们,同学们 早上好!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《自律克己,遵纪守规》。 俗话说:“国有国法,家有家规”,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。 纪律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,是公共生活中具有强制性的行为规则,严守纪律是现代人应有的素质,遵规守纪是形成良好品德的需要,也是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条件,一个有组织性的集体绝对不会缺少严格的规定与鲜明的纪律。 作为中学生,我们要遵守《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要遵守社会规范及约定俗成的礼仪道德。在课堂上,你的一些无意识小动作有可能会破坏教学秩序;你的一句与课堂无关的话,有可能会打乱大家的思绪,破坏学习的气氛。在课下,你的一句脱口而出的脏话,就有可能损坏学校的整体形象;你的一个不经意的动作,有可能带来校园中的意外伤害事故。学习期间,也许你不服从学校规定,违规进入网吧,给有不良行为的人以可乘之机。放学路上,有的同学不遵守交通法规,骑车带人,三三两两占据机动车道,不看来往车辆,强行猛拐,为了炫耀车技双手失把,当机动车鸣笛时还表现出一脸茫然与麻木,殊不知,危险就在咫尺之间!也许这一切你都是无意的,但事情发生后,就暴露了你自律能力的低下,遵纪守规意识的淡漠。 但是一些同学对于这些不良现象的发生不以为意,认为这并不触犯法律。但试问,如果一个中学生连基本的道德规范都不能遵守,又能做好什么呢!有的同学认为,讲纪律就没有自由,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。其实,这种观点是错误的,法纪绝非对人权和自由粗暴的干涉和践踏,因为从不存在绝对的、为所欲为的“自由”。自由是相对的,是有条件的。鸟在空中飞翔,它们是自由的,鱼在水中嬉游,它们也是自由的。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,让鱼离开了水,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,而且很快就会死掉。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,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,乱穿马路,被车辆撞到,那么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。因此,只有以法纪为依托,才能拥有真正有保障的自由。 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,这是古训。落实到行动中,就是楼道内有一个塑料袋,我们弯腰捡拾;同学乱扔乱丢、乱吐乱画,我们站出来制止。其实,就在我们大家的一举手、一投足间,展现的是我们新中人的素质与形象。学校的领导和老师们为我们默默工作,无私奉献,为我们营造优美的校园环境,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。但是,学校要发展,光靠老师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,需要你、我、他,大家的共同努力。你一言,我一行,塑造出榆林中学高大、美丽的形象,每一位同学的言行举止展现的正是学校的素质,关系着学校的荣辱。 同学们,让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,为了自己,为了他人,为了校园,为了社会,凡事从我做起,从小事做起,勤奋学习,积极进取,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,让自律克己,遵纪守规的风气在校园中盛行,让个人的素养得到提升,让民族的素质得以提高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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