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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清然诗社”章程

  • 发布时间:2021年04月03日
  • 来源:榆林中学
  • 作者:榆林中学
  • 发布人:榆林中学
  • 阅读次数:


第一章  总则

第一条  本社团的名称为陕西省榆林中学清然学生诗社,简称“清然诗社”。 “清然”二字,出自李白的名句“清水出芙蓉,天然去雕饰”,寄寓社员可以创作出至真至纯的诗词佳作。

第二条  本社团是在陕西省榆林中学教务处的指导和组织下,由高一高二在校学生自愿参加组建的学生社团组织,由语文组王庆庆老师担任指导工作,旨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,给灵魂一双腾飞的翅膀,给思绪一方翱翔的晴空,让青春之梦扬帆起航!

第三条  诗社以“让文学之笔自由舞蹈,让青春之梦尽情扬帆”为宗旨,在生活中提炼真正的文学,从文学中体味人生的真谛。让社员感受生活之丰,引发人生之思,体悟文学之美。

第二章  组织机构

第四条  本社团管理负责人均通过民主方法选举产生,设社长一名、副社长二名,部长若干。本社团管理机构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精通本社团工作,有一定组织能力;

(二)思想积极上进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;

(三)学习上勤奋刻苦,成绩优良;

(四)工作上积极主动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有奉献精神。

第五条 本社团现有成员:高一26人,高二9人。活动时间为每周二(高一)、周四(高二)17:00-18:00。

第六条  本社团的社团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:

(一)活动多彩多样,喜获良好效果

诗社成立后,在抓好组织建设,我们积极举办了如诗词演唱比赛、诗词朗诵比赛、诗词书法比赛、你比我猜、飞花令等丰富多彩的活动,促进了诗社成员诗歌创作水平的提高,增强了成员对诗歌的热爱之情。

(一)抓好诗歌创作,鼓励学生参与

为了提高诗社成员的创作水平,诗社千方百计为社员创造条件,积极争得各方面的支持与帮助,增强诗社成员的创作信心与激情。采取同题诗创作、创作骨干引领带头、新人积极练笔、小型研讨、进行竞赛、相互点评等方式,使诗社的诗歌创造欣欣向荣,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,学生积极活跃的加入,为诗社的发展注入了新鲜的血液,他们爱诗歌,懂诗歌,凭着一腔热情参与诗歌的创作!

 

社团剪影:

 

 

教师指导

 

学生讨论创作

 

组织学生观看中国诗词大会